第一,所融合的数据覆盖了全频段,具有全空间性。也就是说,它所包含的数据既是多维度的,又是多源头的,可以是数字数据或非数字数据,也可以是确定数据或模糊数据,还可以是全空间数据或子空间数据。
第二,数据具有互补性。就像一群人要共同完成一件事情一样,他们需要分工和互补才能将一件事做好。同样,通过完成相关数据来完成一项功能或应用,也需要数据之间具有这种相关性和互补性。这种互补性呈现在多种方面,可以是机构上的互补,也可以是层次上的互补,还可以是表达方式上的互补。
第三,数据融合区别于数据组合。这是因为,数据融合要求,融合的数据之间具有内部的特性,而这与数据组合的外部特性不符。